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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常州一房产公司销售"诱导消费"欲吞学生定金

发表于2011-11-08

买房时承诺可以包办一切手续,诱导消费者交纳2万元定金;中途变卦后又设置障碍,摆明了就是不同意退款。近来,消费者施某就碰上了这样一家房产开发公司。

前不久,施某收到常州市武进区某广场售房优惠信息,产生了买房的念头。施某去看房时,明确告诉销售人员自己是名学生,暂时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销售人员一口答应,称可以帮其开一张某保险公司的收入证明。有了他的承诺,施某就交了2万元的定金并签了购买协议。不料,在办理贷款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施某的户口簿登记是学生,遂不承认其在某保险公司的收入证明,决定不能给予贷款。这样一来,施某的买房计划落了空。于是,他就找销售人员协商。这时,销售人员又称施某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施某无法一次性付款,只能选择退房,并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可商家就是不同意退款,后又称是施某单方违约,看其是学生就酌情退还1万元。“明明是他们的过失造成我不能买房,最后又要克扣我1万元定金,太欺人了!”无奈之下,施某只能找到湖塘消协寻求帮助。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认为,该广场销售人员有绝对的过错,在其知道施某是学生的情况下还许诺帮其开假证明,欺骗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退一半定金的理由不成立。最终,施某如数拿回了2万元。消协人员表示,目前,销售人员为完成销售数额而诱导消费者买房,这已成为各大楼盘销售人员的“潜规则”,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谨慎。



发表于2011-11-08
现在这些开发商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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