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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姻法新解下引争议 一起奋斗买房才踏实

发表于2011-08-18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买的房,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子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有办法拥有另一方的财产”……8月12日,最高法院公布并实施了《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细化规定了婚前按揭买房以及父母为子女购房如何分割等婚姻纠纷的判决依据。该解释一出台立刻引来网友的围观和议论,“老公变成房东”、“鼓励养小三还是维护男人的权益”,婚姻法内容的变化正在潜移默化地转变人们的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等。

 

网友观点一:此婚姻法新解释给男方及其父母减压

      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儿女们一个不如意闹离婚,老两口攒了多年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如今新的司法解释如此规定让不少公婆拍手叫好,男方买的房子不再会被女方瓜分走了,男方不用再为无房找不到老婆而烦恼了。

 

网友观点二:女方没房子将不再敢为男方家庭生育

       婚姻法新解释引来许多女性的惶恐和不安,女网友说: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万一刚生孩子男人出轨,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

       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新婚姻法让女性看清“男的不可靠,只有靠自己”,“新时代的女性就应该是自个儿买得起房,开得起车,越来越独立自强。”

 

网友观点三:鼓励包二奶保护富二代

      这样的规定不鼓励小三索赔,从另一角度看又变相鼓励了男人养“小三”,风流的男人完全可以“玩了之后不给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梁聪称,该规定“保护了富二代”。不少网友认为这不只是跟“富二代”有关,牵涉更多的是广大农村妇女。在农村,妇女出嫁即净身出户,但是丈夫的房子一般又登记在公公名下,而按现在的规定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意味着无家可归。这次的司法解释我感觉对妇女权益保护越来越弱。

 

结婚不要再盯着房,一起买房最踏实

     争议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多网友都表示“结婚对象不能再盯着富二代,现在的女人不可能像梁洛施一样功成身退了”

     面对婚姻法新解释,许多女孩也悄然转变了择偶观:“嫁个富二代,还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潜力股,一起奋斗,一起买房,这样才是最踏实的”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结婚并不是为了分别人家的房子,只要婚后夫妻俩和和美美,幸福一辈子,哪有分家产的那一天!

发表于2011-08-18
每个法规新出台都会惹争议
发表于2011-08-18

我觉得没什么,和心爱的人一起不离婚不就行了

发表于2011-08-18
引用:香秀丽 在2011-8-18 17:41:30写道:原帖
我觉得没什么,和心爱的人一起不离婚不就行了
 
 那可说不好,好多婚前热恋难舍难分的,婚后就形同陌路,甚至像仇人
发表于2011-08-18
这个婚姻法会让新时代的女人更自强自立
发表于2011-08-19
发表于2011-08-19
结婚的时候相爱得不得了 结婚后总是要归于平淡的 男人出轨是正常的事
发表于2011-08-19
引用:新圆月弯刀 在2011-8-19 9:08:09写道:原帖
结婚的时候相爱得不得了 结婚后总是要归于平淡的 男人出轨是正常的事
 
 也有男人不出轨的
发表于2011-08-19
引用:新圆月弯刀 在2011-8-19 9:08:09写道:原帖
结婚的时候相爱得不得了 结婚后总是要归于平淡的 男人出轨是正常的事
 
 所以女性是弱群体。
发表于2011-08-19
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 经营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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