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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看西安城中村23层"最牛民房"

发表于2010-07-12

利益驱使,现在人向钱看,真是越来越牛了。看西安城中村23层"最牛民房"。

西安南郊北山门村五组组织建造的这幢23层建筑被网络称为“最牛民房”,虽然23层的最牛民房,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但用不了一个月就要竣工了。村民组长称,房子开始建到现在有两年多了,期间也有规划部门的人来查过几次,但在看过有关土地的手续后就走了。

从照片上看,这幢“最牛民房”既高大又漂亮,在那一片城中村中真可谓鹤立鸡群。但可以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它就会变成一堆建筑垃圾,因为那个城中村已经列入了改造的规划。它的短命,意味着钢筋水泥等资源或能源的浪费;那些垃圾,也将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如果这幢楼还按照实际面积而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或补偿,那将是对拆迁方的不公正。因此,“最牛民房”的诞生绝对是一个错误,而且是一个昂贵的错误。

那么,这样的错误是怎样铸成的呢?既然有相关的制度规定,那么原因肯定是“监管缺位”或“有令不行”。

报道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曾去查过几次,但看了之后就走了。肯定有很多人认为责任应该由规划部门来负,其实这是误会。我专门查阅了《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市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受市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的审批工作。”“区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城中村村民房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可是,在“最牛民房”建设的两年多时间里,所在的区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在哪里呢?

其实,乱搭乱建甚至为了套取拆迁赔偿而建设等行为,在其他很多城市的城中村都普遍存在。在前几年,即本轮快速城市化的初期,乱建的主要原因是制度的缺失,因为当时的城市都还没有出台规范城中村建设的专门规定;而近几年,即在乱建现象相当严重之后,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乱建的主要原因则变成了监管的缺位。很多城市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城中村的乱建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完全的不作为甚至让人不知道这些部门的存在——在“最牛民房”横空出世之后,记者去找规划部门却不去找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就是佐证。

“最牛民房”已近竣工了,应该怎么办?马上拆掉它,实在太可惜了。在大规模的改造开始之前,不妨让它存在下去,但在以后的拆迁赔偿中绝不能实际面积计算——按照规定,应该只给两层的赔偿。而最应该做的,则是拿区城中村改造行政管理部门是问。如果监管继续缺位、问责继续缺失,那么城中村的“最牛民房”就会越来越牛、越来越多!

刘洪波:西安城中村最牛民房是违章建筑吗

西安城中村建起“最牛民房”———一栋23层的村民集资房。这栋建筑又被称为“史上最高违章建筑”(7月11日《华商报》)。但我更愿意称之为“最牛民房”,而不是“史上最高违章建筑”。

这当然是一栋违章建筑,它没有经过规划局的审批。但它也是一栋民房,其资金来源是村民集资,使用村民集体土地,房子也用于村民自住。

这栋建筑可以检验人们在社会管理上的认知倾向。你可能更加看重它的违规性质,也可能更加看重它的民房属性。这栋建筑提出的重大问题,是怎样看待人们处分自己的土地及谋求生存发展的行为。

当我们说这栋建筑违章的时候,应该考虑它是否有不违章的可能。令人遗憾的是,城中村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兴建一栋23层的集资住房,没有不违章的可能性。

城中村不得审批宅基地,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只批准房屋安全出现问题的翻建,翻建不得超过两层,不得超过原房屋面积。城中村房屋管理的规定,意味着村民被定性为“待拆迁户”,村民的土地被定性为“待征收地”,他们失去在自有土地上改善居住条件的权利。

同样一块地,只要变更土地权属,那么建设高层住宅,在审批上就一路畅通了。土地被征收为国有,拍卖后进入开发,多高的楼做不成呢?

村民拥有土地时,不能兴建自己的住房,他们必须等待失去土地的时候加入到购房大军之中。拥有土地的人们,不让获得土地收益,也不允许在土地上改善自己的生活,他们的土地是土地储备中心板上钉钉的预备资产,村民自身则只能是房地产市场的预备客户。

我不认为这样的管理是公正的。这是一种以城市(主要是城市政府)为利益归属的管理,限制了村民作为土地的集体所有人正常处分其资产的权利,村民甚至不能利用自己的土地以寻求基本生活条件的改善。这又是一种以资本集团及其所带来的各项发展指标为偏向的管理,为此而限制村民自行改善居住和生活条件的权利,村民拥有土地,足够自建住房,却被迫成为商品住房的消费者。

西安南郊北山门区五组集资兴建23层住房,可以看做是城中村农民集约使用土地解决居住问题,“城中村的土地也很稀缺,这块地如果只盖10层楼的话就赔了,只能盖高些”,至于集约后产生的土地资源效益,应当归于村民,而这对国家和社会仍有贡献,因为多出来的土地不会闲置,将用于满足社会用地之需。

作为一栋违章建筑,西安的城中村“最牛民房”当然存在建筑安全和建筑质量脱离监管的问题。然而,安全和质量问题之所以脱离监管,根源不在于违章,而在于欲不违章而不可得。可以说,这是一种“被迫违章”行为,因为城中村村民失去了“依章建房”的可能。考虑安全和质量问题,是封杀村民建房以绝其患,还是制度上给予村民建房的可能性进而纳入安全和质量监管?这可以检验管理者需要的到底是安全和质量,还是为了确保城市利益最大化而剥夺村民的权利?

城市里盖楼都应当经过规划局审批,这是理所应当的。然而,比规划审批更重要的是,承认城中村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村民相关权利。行政审批管理损及村民法定的土地权利,那么应当改变的是审批制度。

城市对城中村违章建筑的管理,到底是何意旨,是为了保证安全、提高质量、规范发展、有益民众,还是为了确保城市收益最大化?这是首要问题。如果只是要保证城市可以从村民那里取利,那么安全、质量等等就可能只是借口,而非真实的关心。

指责村民建房违章的时候,应当先思考规章是否违背了法律。“最牛民房”是建设违章,但更是对城建管理规章确保城市利益而轻视村民土地权利、改善生活的权利的抗议。

发表于2010-07-12
现在媒体都在报道,我要是有地皮我也这么干
发表于2010-07-16
不至于吧,大家都向钱看齐了
发表于2010-07-16
这年头,没钱就是孙子有钱就是大爷
发表于2010-07-16
引用:门环 在2010-7-16 17:57:17写道:原帖
这年头,没钱就是孙子有钱就是大爷
 
 也未必,关键是心态
发表于2010-07-23
引用:古董咚 在2010-7-16 18:02:57写道:原帖
 也未必,关键是心态
 
 汗,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难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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