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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需慧眼 巧识开发商隐蔽伎俩

发表于2012-10-24

陷阱一: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者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有时候开发商就利用购房者的这种心理,在广告上大做文章。

支招: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陷阱二:配套设备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支招:购房者首先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陷阱三: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支招: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对于那些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陷阱四: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支招: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陷阱五: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支招: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陷阱六:乱收费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预防购房陷阱。

支招: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



陷阱七:房产证拖着不办


有些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几年来每次去找开发商,对方都有一套托词,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正在办理”。

支招: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发表于2012-10-25
好多坑 一个个跳吧
发表于2012-10-25
买房子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发表于2012-10-25
车位可有产权证?!
发表于2012-10-25

开发商尼玛,这么多,我们购房者那能够注意那么多啊

发表于2012-10-25
合同上就应该把很多事情写清楚,省得最后扯皮,吃亏的都是自己
发表于2012-10-25
楼主好东西啊 不过 有的东西确实要注意
发表于2012-10-25
买房子不是买菜,我当时看了半年的盘
发表于2012-10-25
可惜已经买房,被蒙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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